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新港(物流)工业园区国土分局,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湖北省地质局第一地质大队,各矿山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矿业权人信用管理,加强我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日常监管,根据《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开展2023年度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核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3宗探矿权和37宗采矿权(见附件1、2)。
二、检查方式
实地核查工作采取现场勘查与重点核查相结合方式进行。
三、检查内容
(一)探矿权核查内容。
1.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年度信息填报情况。
2.依法依规勘探情况。
(二)采矿权核查内容。
1.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年度信息填报情况。
2.越层越界开采情况。
3.开发利用方案执行情况。
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情况。
5.矿山储量年度管理情况。
6.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情况。
7.绿色矿山创建情况。
8.上年度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三)根据工作需要开展专项检查的。
四、工作流程
“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核查工作按照“确定核查技术服务机构—技术单位开展前期现场勘查工作—组建重点核查组开展重点核查工作—核查结果通报公示—督促矿山企业整改落实—资料归档”依序进行。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工作职责。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核查工作,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二)精心组织,准确把握核查重点。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细化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运用技术手段重点核查矿山企业信息公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矿山企业“三率”达标情况、资源综合利用情况、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情况、违法违规开采情况等,检查矿山是否存在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问题,明确问题清单、整改清单,细化整改措施,推进责任落实,实现闭环管理。
(三)强化纪律,确保工作实效。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严格遵守实地核查工作纪律,不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工作的干扰。
(四)及时总结,强化矿山管理。在实地核查工作后,要全面总结,归纳典型经验,提出建议意见,及时通报检查结果,按程序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核查结果整改工作。
附件:1.黄石市矿产资源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核查探矿权清单
2.黄石市矿产资源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核查采矿权清单
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5月30日
(联系人:刘筱;联系电话:0714-6258873)
附件1
黄石市矿产资源领域“双随机、一公开”
实地核查探矿权清单
附件2
黄石市矿产资源领域“双随机、一公开”
实地核查采矿权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