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举报和救济途径

来源:执法监督科    时间:2020-07-27 14:46

一、行政复议

1. 受理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

2. 申请部门:黄石市人民政府或者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二、行政诉讼

1. 受理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

2. 申请部门:黄石市下陆区人民法院

三、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0714-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