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

来源:法规科    时间:2024-01-26 09:31

一、行政执法主体概况

(一)行政执法主体的名称和数量情况。

本级行政机关和二级单位(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依法受委托执法组织)。

本级行政机关为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黄石市政府主管自然资源、林业、城乡规划的工作部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有1个,为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法受委托的二级单位共5个,分别为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支队、黄石市林木种苗管理站、黄石市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站、黄石市森林植物检疫站、黄石市国土整治办公室。

(二)行政执法机关及各执法主体的执法岗位设置数量及在岗执法人员数量。

局机关执法岗位设置13个,执法人员27人;

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支队执法岗位设置2个,执法人员47人;

黄石市林木种苗管理站执法岗位设置1个,执法人员3人;

黄石市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站执法岗位设置1个,执法人员4人;

黄石市国土整治办公室执法岗位设置1个,执法人员22人;

黄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执法岗位设置4个,执法人员27人。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2023年度行政执法案件情况

(一)2023年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

说明:1.行政处罚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数量。2.单处一个类别行政处罚的,计入相应的行政处罚类别;并处两种以上行政处罚的,算一宗行政处罚,计入表格排序在后的行政处罚类别。如“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计入“没收违法所得”类别;并处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处罚的,计入明确类别的行政处罚,如“处罚款,并处其他行政处罚”,计入“罚款”类别。行政处罚类别表格排序:(1)警告;(2)通报批评;(3)罚款;(4)没收违法所得;(5)没收非法财物;(6)暂扣许可证件;(7)降低资质等级;(8)吊销许可证件;(9)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10)责令停产停业;(11)责令关闭;(12)限制从业;(13)行政拘留;(14)其他行政处罚。3.“没收非法财物”能通过评估、拍卖等手段确定金额的,计入“罚没金额”;不能确定金额的,不计入“罚没金额”。4.“罚没金额”以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为准。

(二)2023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

说明:1.“申请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收到当事人许可申请的数量。2.“受理数量”、“许可数量”、“不予许可数量”、“撤销许可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许可机关作出受理决定、许可决定、不予许可决定和撤销许可决定的数量。

(三)2023年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 

说明:1.“行政强制措施实施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的表格所列各类行政强制措施决定的数量。2.“行政强制执行实施数量” 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表格所列各类行政强制执行行为执行完毕或者终结执行的数量。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数量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数量,时间以申请日期为准。

(四)2023年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

说明:1.“行政征收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征收完毕的数量。2.“行政检查次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开展行政检查的次数;检查1个检查对象,有完整、详细检查记录的,计为检查1次;无特定检查对象的巡查、巡逻,无完整、详细检查记录,检查后作出行政处罚等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均不计为检查次数。3.“行政裁决宗数”、“行政确认宗数”、“行政奖励宗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作出决定的数量。4.“行政给付宗数”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给付完毕的数量。5.“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统计范围为统计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宗数。

(五)2023年行政执法实施概况

2023年,我局作出行政处罚案件4宗,受理行政许可169件,办理行政许可169件,撤销行政许可1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次,开展行政检查88宗,办理行政确认96798件(含不动产登记行政确认数量)。

三、2023年度行政执法投诉、举报案件情况

四、其他需要公示的统计数据


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