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

来源:自然保护地管理科    时间:2020-07-28 15:54

大冶市、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为进一步强化我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36号)和《黄石市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切实贯彻执行古树名木管护责任制,根据省林业局2020年工作要点和市局工作有关要求,我局拟定于8—9月组织对辖区内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及时间

检查采取县级自查与市局组织对重点乡镇抽查相结合方式进行检查。

(一)县级自查时间20208—9

(二)市级检查时间2020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

1.辖区内古树名木是否有漏查未登记现象,古树名木建档立卡制度是否完善,是否按照省林业局工作要求及时更新古树名木档案信息。

2.每株古树名木是否悬挂保护标牌或立景石身份碑。

3.每株古树名木是否根据立地条件制定有管理技术标准和切实可行的保护办法,保护措施是否到位,保护资金是否落实,保护单位和责任人是否明确。

三、工作要求

(一)要进一步强化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古树名木是城市历史的活化石,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是促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冶市、阳新县林业主管部门要依据职责加大对古树名木的保护力度,建立专项保护资金,明确专人负责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二)要建立古树名木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大冶市、阳新县林业主管部门要建立起日常性巡查、排查、救治等工作长效机制,对辖区内古树名木要及时建立和更新档案,签署保护责任书,明确保护单位和责任人。

(三)要及时开展古树名木体检复壮工作。根据省林业局2020年工作要点要求,及时开展辖区内古树名木体检复壮工作,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经费。

 

 

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