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资建罚字〔2026〕10 号

来源:安全站    时间:2026-07-28 17:31


公示信息要素名称

信息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黄资建罚字〔 2026 〕10 号

行政处罚事项名称

项目经理张*鹏未到岗履职的行政处罚

处罚类别

警告,罚款

处罚事由

张*鹏于2026年4月至5月,在黄石市西塞山区*****二期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未到岗履职、未对该工程履行注册建造师义务的行为,违反了《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注册建造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管理规定

处罚依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违反本规定,注册建造师在执业活动中有第二十六条所列行为之一的(一)不履行注册建造师义务”,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 1 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处以违法所得 3 倍以下且不超过 3 万元的罚款的规定,并参照《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暨裁量基准》(2026)(行政许可类)《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中处罚幅度为“没有违法所得,未造成危害后果或造成轻微危害后果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处3000元以下的罚款”的裁量基准,同时鉴于黄石市建筑市场管理站对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张*鹏到岗履职后,张*鹏依然未到岗履职,属于“经提醒、告诫、约谈、劝阻等仍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从重处罚情形

信用主体名称

张*鹏

代码类型

身份证

代码

612133********361X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本机关决定对张*鹏作出给予警告,处3000 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6年7月23日

处罚机构

黄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当前状态

/

状态变更日期

/

公示截止日期

2027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