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资建罚字〔2025〕15号

来源:执法监督科    时间:2025-11-19 16:54

公示信息要素名称

信息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黄资建罚字〔2025〕15号

行政处罚事项名称

对非法占地的处罚

处罚类别

罚款,其它。

处罚事由

黄石市阳新县******公司会在未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在黄石市阳新县荆头山******处擅自建设******实践基地。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和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信用主体名称

阳新县******公司

代码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代码

9142**********0J8X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结果

1.责令在15日内将非法占用的21645.21平方米国有土地退还至阳新县****区。

2.责令在15日内拆除在151.17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上建设的构筑物,恢复耕作条件;没收非法占用的21494.04平方米土地上修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及硬化道路。

3.对非法占用的151.17平方米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按500元/平方米的处罚标准,处以罚款人民币75585元;非法占用的10094.04平方米其他农用地,按150元/平方米的处罚标准,处以罚款人民币1514106元;非法;合计共处罚款人民币1589691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51119

处罚机构

黄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当前状态

正常

状态变更日期

/

公示截止日期

2026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