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信息要素名称 | 信息内容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黄资建罚字〔2025〕15号 |
行政处罚事项名称 | 对非法占地的处罚 |
处罚类别 | 罚款,其它。 |
处罚事由 | 黄石市阳新县******公司会在未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在黄石市阳新县荆头山******处擅自建设******实践基地。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和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 |
处罚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
信用主体名称 | 阳新县******公司 |
代码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代码 | 9142**********0J8X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柯** |
处罚结果 | 1.责令在15日内将非法占用的21645.21平方米国有土地退还至阳新县****区。 2.责令在15日内拆除在151.17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上建设的构筑物,恢复耕作条件;没收非法占用的21494.04平方米土地上修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及硬化道路。 3.对非法占用的151.17平方米耕地(永久基本农田),按500元/平方米的处罚标准,处以罚款人民币75585元;非法占用的10094.04平方米其他农用地,按150元/平方米的处罚标准,处以罚款人民币1514106元;非法;合计共处罚款人民币158969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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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11月19日 |
处罚机构 | 黄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 |
状态变更日期 | /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6年11月19日 |
黄资建罚字〔2025〕15号
来源:执法监督科 时间:2025-11-19 16: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