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信息要素名称 | 信息内容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黄自然资规监罚字〔2024〕1号 |
行政处罚事项名称 | 对无证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处罚 |
处罚类别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处罚事由 | 2021年4月至2022年6月期间,阳新县****投资有限公司在组织实施阳新县*****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过程中,超出修复设计红线范围开采灰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第三款、《湖北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和《黄石市矿山生态修复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属无证开采行为。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湖北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和《黄石市矿山生态修复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
信用主体名称 | 阳新县****投资有限公司 |
代码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代码 | 9142**********G512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熊** |
处罚结果 | 1.责令该单位停止无证开采行为; 2.依法没收该单位违法所得2797615.1元,并按违法所得50%处以1398807.55元罚款,两项合计4196422.65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年1月4日 |
处罚机构 | 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 |
状态变更日期 | /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5年1月4日 |
黄自然资规监罚字〔2024〕1号
来源:综合执法支队 时间:2024-01-05 1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