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自然资规监罚字〔2024〕1号

来源:综合执法支队    时间:2024-01-05 16:50

公示信息要素名称

信息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黄自然资规监罚字〔2024〕1号

行政处罚事项名称

无证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处罚

处罚类别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处罚事由

2021年4月至2022年6月期间,阳新县****投资有限公司在组织实施阳新县*****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过程中,超出修复设计红线范围开采灰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第三款、《湖北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和《黄石市矿山生态修复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属无证开采行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湖北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和《黄石市矿山生态修复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信用主体名称

阳新县****投资有限公司

代码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代码

9142**********G512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结果

1.责令该单位停止无证开采行为;

2.依法没收该单位违法所得2797615.1元,并按违法所得50%处以1398807.55元罚款,两项合计4196422.65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4

处罚机构

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当前状态

正常

状态变更日期

/

公示截止日期

202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