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信息要素名称 | 信息内容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黄自然资规监罚字〔2023〕4号 |
行政处罚事项名称 | 对无证非法占地建房行为的处罚 |
处罚类别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处罚事由 | 黄石市下陆区***社区居民委员会在未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建设建设一栋两***构房屋,一栋***用房、五***房屋,水泥硬化场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和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
信用主体名称 | 黄石市下陆区***社区居民委员会 |
代码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代码 | 5542*******4367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饶** |
处罚结果 | 1.责令下陆区***社区居民委员会在15日内将非法占用的5340平方米国有土地退还至下陆区人民政府;对非法占用的683平方米集体土地退还至下陆区***社区一组; 2.没收下陆区***社区居民委员会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面积9599平方米,移交至下陆区人民政府; 3.对下陆区***社区居民委员会非法占用的6023平方米土地,按20元/平方米的处罚标准处以罚款人民币12046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12月8日 |
处罚机构 | 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 |
状态变更日期 | /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4年12月8日 |
黄自然资规监罚字〔2023〕4号
来源:下陆区分局 时间:2023-12-11 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