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自然资规监罚字〔2023〕4号

来源:下陆区分局    时间:2023-12-11 14:13

公示信息要素名称

信息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黄自然资规监罚字〔2023〕4号

行政处罚事项名称

对无证非法占地建房行为的处罚

处罚类别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处罚事由

黄石市下陆区***社区居民委员会在未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建设建设一栋两***构房屋,一栋***用房、五***房屋,水泥硬化场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和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信用主体名称

黄石市下陆区***社区居民委员会

代码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代码

5542*******4367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结果

1.责令下陆区***社区居民委员会在15日内将非法占用的5340平方米国有土地退还至下陆区人民政府;对非法占用的683平方米集体土地退还至下陆区***社区一组;

2.没收下陆区***社区居民委员会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面积9599平方米,移交至下陆区人民政府;

3.对下陆区***社区居民委员会非法占用的6023平方米土地,按20元/平方米的处罚标准处以罚款人民币12046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3年12月8日

处罚机构

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当前状态

正常

状态变更日期

/

公示截止日期

2024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