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黄自然资规监罚字〔2022〕4号

来源:监察支队    时间:2022-06-17 16:12

公示信息要素名称

信息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黄自然资规监罚字〔20224

行政处罚事项名称

对无证开采的处罚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其它。

处罚事由

黄石市**新型节能建材有限公司在新港海口湖管理区七约村甘家湾金三路旁实施**项目过程中,未经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批准,擅自超出规划设计范围及标高开采矿产资源。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第三款《湖北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属无证开采行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湖北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

信用主体名称

黄石市**新型节能建材有限公司

代码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代码

9142**********271C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结果

1.责令黄石市**新型节能建材有限公司停止无证开采行为;

2.依法没收黄石市**新型节能建材有限公司违法所得2010089.27元,并按违法所得50%处以1005044.64元罚款,两项合计3015133.91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2年6月17日

处罚机构

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当前状态

正常

状态变更日期

/

公示截止日期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