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信息要素名称 | 信息内容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黄自然资规监罚字〔2022〕3号 |
行政处罚事项名称 | 对非法占地的处罚 |
处罚类别 | 罚款;其它。 |
处罚事由 | 黄石市**新型节能建材有限公司在新港海口湖管理区七约村甘家湾金三路旁实施**项目过程中,未经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批准,擅自超出批准用地范围占用土地。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
信用主体名称 | 黄石市**新型节能建材有限公司 |
代码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
代码 | 9142**********271C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赵** |
处罚结果 | 1、责令黄石市**新型节能建材有限公司十五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5389.68平方米集体土地; 2、限黄石市**新型节能建材有限公司十五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319.34平方米建筑物和2511.65平方米水泥硬化场地,恢复土地原状; 3、对黄石市**新型节能建材有限公司非法占用的5389.68平方米土地,按20元/平方米的标准处以罚款人民币107793.6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年6月17日 |
处罚机构 | 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 |
状态变更日期 | /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3年6月16日 |
行政处罚 黄自然资规监罚字〔2022〕3号
来源:监察支队 时间:2022-06-17 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