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信息要素名称 | 信息内容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黄自然资规监罚字〔2022〕1号 |
行政处罚事项名称 | 对无证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处罚 |
处罚类别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处罚事由 | 阳新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实施***项目土地平整工程过程中,超规划设计标高深部开采灰岩并对外销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第三款、《湖北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属无证开采行为。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湖北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 |
信用主体名称 | 阳新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代码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代码 | 9142**********WE20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邹** |
处罚结果 | 1.责令该单位停止无证开采行为; 2.没收该单位违法所得250022.47元,并按违法所得50%处以125011.24元罚款,两项合计375033.71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年3月9日 |
处罚机构 | 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 |
状态变更日期 | /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3年3月8日 |
行政处罚 黄自然资规监罚字〔2022〕1号
来源:监察支队 时间:2022-03-09 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