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黄自然资规监罚字〔2022〕1号

来源:监察支队    时间:2022-03-09 11:23

公示信息要素名称

信息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黄自然资规监罚字〔2022〕1号 

行政处罚事项名称

无证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的处罚

处罚类别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处罚事由

阳新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实施***项目土地平整工程过程中,超规划设计标高深部开采灰岩并对外销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第三款、《湖北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属无证开采行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湖北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

信用主体名称

阳新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代码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代码

9142**********WE20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结果

1.责令该单位停止无证开采行为;

2.没收该单位违法所得250022.47元,并按违法所得50%处以125011.24元罚款,两项合计375033.71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239

处罚机构

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当前状态

正常

状态变更日期

/

公示截止日期

202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