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自然资规罚字〔2022〕01号

来源: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铁山区分局    时间:2022-01-27 08:58

公示信息要素名称

信息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阳自然罚字〔202201

 

行政处罚事项名称

对非法占地的处罚

处罚类别

罚款;其它。

处罚事由

**在未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占用阳新县大王镇****的土地动工建设厂房。目前已建成1个房屋及1个钢结构厂房,围院内土地已硬化。经现场勘测,占用土地面积1130平方米(合1.7亩),建筑物面积625.8平方米,构筑物(地面硬化)面积504.18平方米。该处所占土地权属界线**村(实际为**村),地类为建设用地(建制镇)符合阳新县大王镇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属非法占用土地行为。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1999年1月1日修订版)

信用主体名称

**

代码类型

身份证号码

代码

420222**********37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1、责令将非法占用的1130平方米土地退还给阳新县大王镇**村;

2、对你在非法占用的1130平方米土地按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113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2126

处罚机构

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当前状态

正常

状态变更日期

/

公示截止日期

2023年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