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黄自然资规监罚字〔2021〕14号

来源:监察支队    时间:2021-09-26 09:01

公示信息要素名称

信息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黄自然资规监罚字〔2021〕14号

行政处罚事项名称

对非法占地的处罚

处罚类别

罚款;其它。

处罚事由

周**未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占用下陆区王寿社区肖家湾王岳路旁土地建设货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信用主体名称

周**

代码类型

身份证

代码

4202**********671X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结果

1、责令周**在15日内将非法占用的6455.27平方米集体土地退还至下陆区王寿社区;

2、限周**在十五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6479.54平方米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3、对周**非法占用的6455.27平方米土地,按15元/平方米的标准处以罚款人民币96829.05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年9月26日

处罚机构

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当前状态

正常

状态变更日期

/

公示截止日期

2022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