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黄自然资规监罚字〔2021〕16号

来源:监察支队    时间:2021-09-03 08:57

公示信息要素名称

信息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黄自然资规监罚字〔2021〕16号

行政处罚事项名称

对非法占地的处罚

处罚类别

罚款;其它。

处罚事由

下陆区**社区居民委员会未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在其社区四组建设**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和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信用主体名称

下陆区**社区居民委员会

代码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代码

5542**********495A

法定代表人姓名

谢**

处罚结果

1、责令下陆区**社区居民委员会在15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21平方米国有土地、1416平方米集体土地;

2、没收下陆区**社区居民委员会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3321平方米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对下陆区**社区居民委员会非法占用的1437平方米土地,按10元/平方米的标准处以罚款人民币1437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年9月3日

处罚机构

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当前状态

正常

状态变更日期

/

公示截止日期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