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信息要素名称 | 信息内容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黄自然资规监罚字〔2021〕16号 |
行政处罚事项名称 | 对非法占地的处罚 |
处罚类别 | 罚款;其它。 |
处罚事由 | 下陆区**社区居民委员会未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在其社区四组建设**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和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
信用主体名称 | 下陆区**社区居民委员会 |
代码类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
代码 | 5542**********495A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谢** |
处罚结果 | 1、责令下陆区**社区居民委员会在15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21平方米国有土地、1416平方米集体土地; 2、没收下陆区**社区居民委员会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3321平方米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3、对下陆区**社区居民委员会非法占用的1437平方米土地,按10元/平方米的标准处以罚款人民币1437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年9月3日 |
处罚机构 | 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 |
状态变更日期 | /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2年9月2日 |
行政处罚 黄自然资规监罚字〔2021〕16号
来源:监察支队 时间:2021-09-03 0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