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冶自然资规罚字〔2021〕03号

来源: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铁山区分局    时间:2021-07-16 08:48

公示信息要素名称

信息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冶自然资规罚字〔2021〕03号

行政处罚事项名称

对非法占地的处罚

处罚类别

罚款;其它。

处罚事由

大冶市汪仁镇***村民委员会在未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占用汪仁镇**集体土地,动工建设村民活动广场及附属设施目前已建1个村民活动广场(已硬化)、1个1层会议室、1个门卫室和1个食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和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属非法占用土地行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信用主体名称

大冶市汪仁镇***村民委员会

代码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代码

5442*************5C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结果

1、责令大冶市汪仁镇***村民委员会退还非法占用的2930平方米土地2、没收大冶市汪仁镇***村民委员会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1143.76平方米建筑物及993.13平方米构筑物(水泥硬化);3、对大冶市汪仁镇***村民委员会非法占用的2930平方米土地按每平方米10的标准处以罚款293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年716

处罚机构

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当前状态

正常

状态变更日期

/

公示截止日期

2022年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