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冶自然资规罚字〔2021〕02号

来源: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铁山区分局    时间:2021-08-20 15:04

公示信息要素名称

信息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冶自然资规罚字〔2021〕02

行政处罚事项名称

对非法占地的处罚

处罚类别

罚款;其它。

处罚事由

大冶市汪仁镇***村民委员会在未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占用汪仁镇***村五组的土地,动工建设党群服务中心及附属设施。目前已建成1栋2层党群服务中心(办公楼)、供百姓从事文体活动的舞台和广场、1个公共厕所及1个村委会公示栏,部分土地已硬化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属非法占用土地行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信用主体名称

大冶市汪仁镇***村民委员会

代码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代码

5442*************2B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结果

1、责令大冶市汪仁镇***村民委员会退还非法占用的3240.61平方米土地2、没收大冶市汪仁镇***村民委员会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927.6平方米建筑物及2512.99平方米附属设施(地面硬化及花坛);3、对大冶市汪仁镇***村民委员会非法占用的3240.61平方米土地占用耕地部分1419平方米按每平方米10的标准处以罚款14190元,占用非耕地部分1822平方米按每平方米5的标准处以罚款9110元,合计罚款233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年820

处罚机构

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当前状态

正常

状态变更日期

/

公示截止日期

2022年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