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信息要素名称 | 信息内容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黄自然资规监罚字〔2021〕4号 |
行政处罚事项名称 | 对非法占地的处罚 |
处罚类别 | 罚款;其它。 |
处罚事由 | 陈**在未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西塞工业园区新港村一组土地建设房屋。目前,已建成两座木质房屋及部分硬化场地。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第四十四条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
信用主体名称 | 陈** |
代码类型 | 身份证 |
代码 | 4202**********7215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
处罚结果 | 1、责令陈**在15日内将非法占用的308.72平方米集体土地退还至新港村; 2、限陈**在十五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308.72平方米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3、对陈**非法占用的308.72平方米土地,按30元/平方米的标准处以罚款人民币9261.6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年3月26日 |
处罚机构 | 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当前状态 | 正常 |
状态变更日期 | / |
公示截止日期 | 2022年3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