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88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22-07-28 16:37

李伟代表:

感谢您对自然资源事业的关心,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黄石尾矿库生态修复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黄石矿山修复概况

黄石矿业开发历史悠久,为国家做出重大贡献的同时也遗留了诸多环境问题,难度大、任务重。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花大力气实施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并取得较大进展。全市共有露天矿山474处,除在产在建以及规划重新开采的24处,关闭的废弃矿山450处,已完成修复424处,完成率达94%,全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已接近尾声,预计在2023年底可基本完成全市废弃露天矿山修复工作。近年来,我市主要工作如下:

(一)强化矿山修复法制建设,规范修复工程。为完善矿山生态修复制度体系,强化推进综合治理,我市积极开展制度探索。一是推动立法。报请市人大出台地方性立法——《黄石市矿山生态修复条例》,于202171日正式实施,将现有成熟经验和做法进行法制化。二是严格审批。印发《关于做好关闭矿山生态修复和土石料利用方案审查工作的通知》,按照上级要求规范审查权限,明确审查范围、审查流程和审查要求。三是强化监管。印发《严格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管理的通知》,在项目审批、监督管理和土石料处置方面,进一步压缩模糊空间,规范自由裁量权,对土石料处置和生态修复项目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积极创新矿山修复思路,实现多维发展。在开展矿山生态修复过程中,我局积极支持矿业经济向第三产业经济转型,推进矿山生态修复与矿冶文化旅游、工业建设、农业综合开发、体育休闲等模式结合。一是支持生产矿山转型发展。支持大冶铁矿将人文历史资源丰富的危机矿山申报黄石国家矿山公园,全省独此一家。自揭牌开园以来,已接待游客200余万人,旅游收入4000余万元。二是将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与环境修复、景观公园建设相结合。利用中央财政资金实施修复矿山修复工程,打造了大冶市余修齐、还地桥秀山和铁山等一批矿山公园,成为了周边居民休闲娱乐的重要场所。三是发掘低效用地潜力,铁山光彩山修复工程,恢复及新增建设用地4549.65亩,引进保定英利光伏发电站项,可实现销售收入5000万元,利税1000万元。

(三)完善矿山修复责任体系,压实修复责任。在我市矿山生态修复管理过程中,始终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协调可持续发展,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压实矿山生态修复主体责任。我市颁布的《黄石市矿山生态修复条例》明确,矿业权人是矿山生态修复的责任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的生态修复由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鼓励利用市场化的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鼓励矿山生态的综合修复利用,并对造成矿山地质环境破坏、逾期不履行修复责任的明确了处罚方式,为压实生态修复监管、治理责任提供了法律保障。

(四)加大修复技术研发投入,提升修复成效。矿山生态修复作为我国生态学研究的前沿和热点,技术方法一直处于探索研究之中,我市组织多方研究,积极破解技术难题。在修复方法方面,结合实际,综合运用上爬下挂法、客土喷播法、飘台燕巢法、格栅格构法、平台覆土植树法等治理技术,克服陡峭岩壁复绿难题,黄荆山北麓矿山修复成效已全面显现,昔日牛皮癣已彻底根治。在树种选择方面,组织省地质局下属事业单位联合在黄高校开展黄石市采石场边坡绿化技术地方标准研究,在阳新县余家山生态修复工程开展试验,摈弃以前塔松、红叶石楠等造价高,成长慢的树种,推广使用适宜本地生长和成活的刺槐、构树、茅草等适宜本地生长的边坡绿化植物,从实践看,生态修复效果良好,基本达到了与周边环境相适宜的程度。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落实《黄石市矿山生态修复条例》,着力推进尚未完成的26处矿山修复工作以及补充绿化工作,继续加大对矿山生态修复监管力度, 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民生安全,引导矿山企业创建绿色矿山,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和采矿权人履行矿山生态修复主体责任,规范生态修复行为,强化技术指导,完善工作措施,继续做好我市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再次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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