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市人大代表建议〔2022〕133号的答复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22-07-19 16:32

熊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破解因插花地造成招商项目落地难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您提出的破解因插花地造成招商项目落地难问题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安排分管领导牵头协调,用途管制科具体承办,着力做好下陆区循环经济产业园“插花地”协调相关事宜。

为切实解决问题,2022年2月24日,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晖带领用途管制科同志分别到下陆区及大冶湖高新区管委会了解情况,宣传政策,消除分歧,做好协调沟通工作。2022年3月15日,我局向大冶湖高新区管委会致函《关于解决项目地块涉及大冶和下陆境内“插花地”事宜的函》,进一步跟踪协调。

目前,经市、县(区)两级自然资源部门和大冶、下陆区共同努力,关于下陆区循环经济产业园项目建设涉及插花地报批事宜已解决。下陆长乐山工业园区内湖北博益环保和荆冶湘二期项目涉及约大冶插花地由大冶湖高新区负责调整土地利用规划和土地报批。关于大冶晶锐科技排洪渠建设使用地块涉及工业园区土地则纳入博益环保地块由下陆区负责统一报批。我局将做好以上项目用地报批的服务工作,以加快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建设、达产达效。

下陆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内的楚鑫环保二期、荆冶湘环保二期等企业插花地问题的解决,为进一步协调解决全市插花地问题提供范例。鉴于插花地问题关乎地方发展空间布局和重大利益调整,需涉及的地方政府对具体事宜具体协商,做到相互理解支持,实现互利共赢。后期,我局也将积极参与涉及插花地相关地块权属及用地报批的指导协调工作,加快项目落地。

                        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