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办理棚改回迁房不动产证的提案的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20-12-17 14:40

 

致公党市委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加快办理棚改回迁房不动产证的提案》委员提案202042号)已收悉。首先感谢贵单位对我市棚改项目的关心和支持!棚改项目作为我市城市建设发展的重要部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近两年大力推进解决棚改回迁房不动产登记问题,出台了政策文件,建立了协调机制,打通了办理路径,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就所提问题答复如下:

一、关于棚改回迁房办证工作总体推进情况

(一)高位推进,出台政策支持。对于我市棚改项目安置房办证问题,市委市政府、市政法委高度关注、多次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讨论,明确了以政策为先导,保证解决棚改项目安置办证问题有制度支撑的工作思路。为加强和防范化解社会风险,妥善解决市城区涉房历史遗留问题,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指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起草了《关于妥善解决市城区涉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政策指引》,征求了相关部门和各城区政府的意见后,经市政府第91次常务委员后,再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中共黄石市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名义印发的通知《关于妥善解决市城区涉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政策指引》(黄改委发〔20198号),该文件明确了处理范围,以坚持尊重历史和实事求是,坚持规划和建筑底线和坚持民生优先,违法必究为处理原则,对存在的各类问题提出了处理方法和解决路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含原国土资源局)积极回应涉房信访矛盾,化解不动产登记中的涉房历史遗留问题,也先后出台了《关于积极稳妥解决市城区房屋不动产登记中有房产证无土地证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妥善解决市城区涉房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政策指引》的通知,对棚改项目因开发商未依法申办(或未通过)规划、土地、房产、消防、建设等审批手续(全部或部分)或竣工验收,加之经批准先期开工的重点项目后期手续不完善,或该项目存在在建工程抵押等,提供了具体处理方法。

(二)分级负责,落实专班帮扶。成立市级涉房历史遗留问题专班,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抽调人员实行集中办公,负责指导全市涉房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维护群众合理诉求。组建综合组、规划核实认定组、用地组、竣工验收组、违建查处组、登记业务组负责具体业务处理。一是各城区成立工作专班,具体负责本辖区涉房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实施、提出解决建议及指导意见。二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成立涉房历史遗留问题工作专班,专班负责涉房历史遗留项目规划核实验收、规划认定工作;负责处理涉房历史遗留问题需要和城区政府、市直部门、城区分局就相关业务的沟通协调;负责对局内涉房历史遗留项目的规划、用地、不动产登记手续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统计、汇总、分析。

(三)统筹协调,推进部门合作。要妥善解决棚改历史遗留问题,政府主导是前提,部门合力是保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和财政、税务、建设等政府职能部门的积极协调沟通、通力合作,畅通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渠道。实现整体联动,一是以各城区政府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责任主体,各城区工作专班摸清辖区棚改办证历史遗留问题底数,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遗留问题解决。二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涉房历史遗留问题工作专班按城区上报问题数进行登记受理,出具用地手续、规划认定。三是涉及人防、消防、绿地率等问题由人防、住建、城管(园林)部门按有关政策标准妥善处理,出具认定。四是市住建部门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有关规定对房屋进行竣工备案。五是在规划、土地、建设等有关批准、认定手续、竣工备案和土地出让金等税费到位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依申请办理房屋不动产首次登记。

二、金广厦未来城项目办证情况

金广厦未来城作为十三排棚改回迁房项目,南区已完成了不动产首次登记,北区权籍调查已完成,手续齐全,已具备申请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条件。但因该项目上存在在建工程抵押,待众邦公司解除在建工程抵押后,拆迁户即可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于符合棚改回迁房政策办证条件的,依申请及法律法规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权证。

解决我市棚改项目历史遗留问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因事制宜、依法依规、精准施策,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共同推进不动产登记棚改项目问题尽快解决。再次感谢贵单位对我市棚改问题的关心和支持,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妥善解决人民群众合理诉求。

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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