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领导,上下联动增强“推动力”
市公安局党委敏锐感知,主动作为,按照省、市两级森防指《关于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精神,由分管局长挂帅,森警支队牵头,各县(市)局、城区分局、辖区派出所全警参战,结合夏季治安整治“百日行动”,开展督导检查、巡逻防控、清除隐患、火场治安维护等工作。
二、突出检查,靠实责任增强“执行力”
在市公安局党委的统一指挥下,森警支队牵头组织各县(市)局、城区分局开展相关工作。据统计,自8月进入森林防火期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出动警力943人次,车辆207台次,开展巡逻防控273次,消除隐患150处,劝阻违规祭祀用火164起,现场处置火情20起,督导检查163次,较好地防范了森林火灾的发生,维护了林区治安秩序稳定。
三、以打促防,严查案件增强“影响力”。
在抓好防范的同时,针对已经发生的森林火灾,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紧密结合“找堵防”工作要求,突出侦查打击的主业,积极与森警部门协作,加大打击力度,取得了较好效果。特别是8月11日下陆区江洋小区居民江某“烧包袱”引发的火灾,过火面积1.98亩。下陆公安分局高度重视,主动与市局森警支队开展案情研判会商,坚决予以严厉打击处理。13日,江某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并在《黄石日报》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起到了打击一个、震慑一方、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将继续忠诚履职,按照市森防指的部署安排,以实际行动积极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严厉打击各类涉森林火灾违法犯罪。(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