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自然资规罚字〔2023〕01号

来源: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铁山区分局    时间:2023-04-20 14:50

公示信息要素名称

信息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冶自然资规罚字〔202301

行政处罚事项名称

对非法占地的处罚

处罚类别

罚款;其它。

处罚事由

大冶市*********湾村民理事会未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占用大冶市****村的土地动工建设祠堂、墓地及附属设施的行为属实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属非法占用土地行为。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2014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信用主体名称

大冶市*********湾村民理事会

代码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1、责令将非法占用的6445.64平方米土地退还给大冶市****

2、限十五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360.9平方米建筑物及2472.57平方米构筑物(水泥硬化),恢复土地原状;

3、对非法占用的6445.64平方米土地占用耕地部分5707平方米按每平方米3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171210.00元,占用非耕地部分739平方米按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7390.00,合计罚款1786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3420

处罚机构

大冶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当前状态

正常

状态变更日期

/

公示截止日期

2024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