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阳自然资规罚字〔2021〕01号

来源: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发区·铁山区分局    时间:2021-07-07 13:31

公示信息要素名称

信息内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阳自然罚字〔202101

行政处罚事项名称

对非法占地的处罚

处罚类别

罚款;其它。

处罚事由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销售中心在未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的情况下,占用大王镇上街村的土地,动工建设钢结构厂房,目前已建成2个钢结构厂房。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属非法占地的行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信用主体名称

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销售中心

代码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代码

9242*************XM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结果

1、责令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销售中心退还非法占用的1031.8平方米土地;2、对黄石经济技术开发区******销售中心非法占用的1031.8平方米按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10318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年617

处罚机构

阳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当前状态

正常

状态变更日期

/

公示截止日期

2022年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