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申请公开办理指南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本机关主动公开内容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但不包括需要进行汇总、分析、加工或进行其他处理的信息。
(一)公开范围
公开权利人需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4条、《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第4条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二)受理机构
依申请信息公开受理机构: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通信地址:黄石市下陆区广州路22号
邮政编码:435000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2:30-6:00
联系电话:0714-6262712
传真号码:0714-6264879
(三)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公开权利人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式样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领取,也可在黄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http://zrzy.huangshi.gov.cn/)下载。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公开权利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应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公开权利人申请公开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本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或本组织的有关证明。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申请时,可委托他人申请。代他人提出申请的,应携带双方有效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其中如果双方是夫妻的,可以只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结婚证。法人或其他组织经办人应持单位介绍信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2、申请方式
公开权利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时,可以采用信函、传真申请、当面申请等方式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申请。通过邮箱方式申请的,根据要求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hszrzyj@ huangshi.gov.cn)发送;通过信函、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在信封或传真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信息公开业务。
3、申请处理
一、审查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二.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并且申请人按相关规定提供了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申请及时予以登记。
三、答复
受理机构自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下列情况给予答复(特殊情况经分管领导同意可延长20个工作日):
①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③属于部分公开且可区分处理的,提供可公开部分的信息,同时对不予公开部分应当说明理由
④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名称、联系方式
⑤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⑥同一申请人向本机关反复申请公开同一内容政府信息,本机关已经做出答复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处理
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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