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中】《黄石市大冶湖核心区西区(HXQ07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方案公示

来源:空间规划科    时间:2026-06-18 14:40

《黄石市大冶湖核心区西区(HXQ07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方案已编制完成,为让公众充分了解,进一步征询公众意见,现计划进行方案公示,特公告如下:

一、公示时间:618日至718

二、公示反映方式:

1.网上公示:http://zrzy.huangshi.gov.cn/

 电子邮箱:2176501976@qq.com

2.联系电话:0714-6286553

     黄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国土空间规划科

热忱期待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黄石市大冶湖核心区西区(HXQ07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方案

黄石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6618

黄石市大冶湖核心区西区(HXQ07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一、规划内容

为认真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为目标,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全面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提高城市发展的适应性,奋力打造鄂东区域中心城市,巩固提升长江中游城市群区域性中心城市地位,协调黄石大冶同城化发展,将大冶湖核心区建设成为区域性公共服务和行政办公、文体展贸、商务金融等综合服务功能为主导的城市组团,特开展本次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东至圣明路,南至大冶湖,西至武九铁路,北至大棋大道,规划用地面积990.12公顷。其中现行城镇开发边界内用地848.21公顷,边界外远景控制区域141.91公顷。

2.发展定位

依托同城焦点+高铁站点+生态亮点区域特征,打造集创新产业+高铁枢纽+文旅康养+智慧宜居于一体的:鄂东点金湾·黄石新都心。

3.总体规划布局

3.1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一轴两带、一心五区的空间结构。

一轴即自然山水联系轴。

两带即都市产业拓展带和生态文旅景观带。

一心即新城公共服务管理中心。

五区即智造产业组团、TOD枢纽组团、产城融合组团、文教品质组团和点金文旅组团。

3.2用地布局

1)住商混合用地

规划住商混合用地53.34公顷,占规划总用地面积的5.39%

规划住商混合用地主要分布在:1)山湖大道以东的奥体大道沿线,用地面积27.33公顷;2)经三路以南的自然山水联系轴沿线,用地面积23.30公顷;3TOD枢纽组团,用地面积2.72公顷。

2)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总面积148.9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5.04%。包括一类城镇住宅用地31.01公顷,二类城镇住宅用地117.95公顷。

根据总体布局结构,规划将园区居住用地分为五个居住片区,具体如下:

宝山东生活组团:居住用地位于宝山路东侧,用地面积14.48公顷。该片区主要为制造业聚集区配套少量住宅服务产业工人。

站南品质组团:居住用地位于经三路南侧,用地面积33.70公顷。该区域西南侧邻大冶湖和郊野公园,景观品质较好,适当布置高端住宅。

奥北医养组团:居住用地位于中心医院黄金山院区南侧,用地面积4.26公顷,主要服务医护人员和病患家属。

奥南文教组团:居住用地面积42.15公顷,临近黄石二中新校区,是核心区西区主要生活区域。

点金水镇组团:居住用地面积54.38公顷,其中园博大道北侧区域是核心区西区主要生活区域,园博大道南侧和临宝山路滨水区域是高品质生活区。

3)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总面积49.88公顷,占规划区总用地的5.04%。包括机关团体用地1.05公顷,文化用地7.26公顷,教育用地16.17公顷,医疗卫生用地19.34公顷,社会福利用地0.81公顷。

4)商业服务业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总面积122.26公顷,占规划区总用地的12.35%。包括商业用地39.79公顷,商务金融用地44.44公顷,娱乐用地2.24公顷,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35.79公顷。

5)工矿用地

规划工矿用地总面积148.18公顷,占规划区总用地的14.97%。包括一类工业用地77.69公顷,新型工业用地(M070.49公顷。

6)交通运输用地

规划交通运输用地总面积190.08公顷,占规划区总用地的19.20%。包括铁路用地26.15公顷,港口码头用地3.11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156.07公顷,交通场站用地4.75公顷。

规划区道路按道路等级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道路网密度为8.04公里/平方公里。

7)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

规划绿地与开敞用地总面积162.97公顷,占规划区总用地的16.46%。包括公园绿地126.04公顷,防护绿地34.81公顷,广场用地2.12公顷。规划区公园绿地由综合公园(中央公园)、社区公园、带状游园组成。

8)公用设施用地

规划区公用设施用地总面积11.53公顷,占规划区总用地的1.16%。包括供电用地1.97公顷,环卫用地0.18公顷,消防用地1.12公顷,水工设施用地8.26公顷。

9)留白用地

规划区留白用地总面积21.67公顷,占规划区总用地的2.19%。位于新城服务中心北侧,未来功能根据管理单元建设发展情况按需调整。

10)陆地水域

规划区陆地水域总面积47.77公顷,占规划区总用地的4.82%。包括大冶湖水域、柏树咀港水域和内部景观水域。

11)远景控制用地

目前我市城镇开发边界正在动态维护中,本次修编拟对现行开发边界外141.91公顷用地进行远景控制,主要集中于柏树咀港西侧区域,以黑色斜线填充进行标识。城镇开发边界动态维护成果审批前,该区域按现状进行控制。

4.四线管制

4.1城市绿线

将中央公园、社区公园、带状游园和防护绿地划定为绿线,面积为160.86公顷。在保障功能不降低、规模不减少的前提下,绿线的具体边界在本规划中细化落位,保持绿线的系统性和连通性。

4.2城市蓝线

以依法依规划定的河湖管理范围线为基础,将大冶湖和柏树咀港保护线划定为蓝线。在保障功能不降低、规模不减少的前提下,蓝线的具体边界在本规划中细化落位,保持蓝线的系统性和连通性。

4.3城市黄线

将重要铁路交通枢纽、大型公共停车场、公交场站、变电站、垃圾转运站、消防站、防洪堤等重要市政基础设施用地范围划定为黄线,面积为29.28公顷。黄线应结合交通、市政等专项规划,在本规划中细化落位,确保控制预留的空间不被侵占。

4.4规划控制管理要求

本次控规四线主要采取实线控制、虚线控制、点位控制和指标控制。

1)实线控制

实行实线控制的规划内容,其位置、建设规模、设施要求等原则上不得更改,边界形状可根据具体方案深化确定。

2)虚线控制

实行虚线控制的规划内容,其规模和设施要求等不得更改,其位置和边界可以在管理单元内根据具体方案深化确定。

3)点位控制

实行点位控制的规划内容,其设施主要与其他类型用地复合利用,设施要求等不得更改,设施位置在管理单元内根据具体方案深化确定。

4)指标控制

实行指标控制的规划内容,其控制要求采用指标予以界定,控制指标不得改变,其用地的位置和范围则可以通过下位规划落实。

5.用地建设规划管理

5.1开发强度

实行梯级分区控制,共分为5个开发强度控制分区:控制开发区、强度一区、强度二区、强度三区、强度四区。

控制开发区:主要包括已建项目、公园及其他绿地。

强度一区:主要包括中小学用地、交通及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强度二区:主要包括临水绿色生态居住社区、配套公服用地及工业用地。

强度三区:主要包括产业研发用地、高层住宅开发用地、商住混合开发用地和商务办公区。

强度四区:主要包括站前区域、中轴线两侧、城市地标节点区域。

5.2建筑高度

延续大冶湖核心区滨湖天际线的特征,规划以开敞廊道为界限,形成由中心向两侧递减的空间形态,与黄荆山相呼应的天际线特征。

利用高度控制实现湖景资源的充分利用,沿湖地块建筑高度控制为由滨湖向活力核逐步递增的空间形态。

二、主要图纸

1、区位图

2、规划结构分析图

3、土地利用规划图

4、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5、绿地与开敞空间规划图

6、综合交通规划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