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说明】关于《黄石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

来源:开发利用科    时间:2025-10-17 14:28

一、起草背景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土地的重要指示精神,今后将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各地工作重心必需全面转向盘活存量用地,尤其是低效用地再开发。摊大饼、扩张式用地、外延式发展,恐难以为继,城市发展模式正从大规模增量扩张向存量提质增效深度转变。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扩大深化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83号)等精神,我市被列为全国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城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节约战略,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等决策部署,切实提高土地资源配置和管理效率,激发市场主体参与城乡高质量发展,经借鉴浙江、厦门、成都等城市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黄石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以下简称《方案》),以期通过制定系统性实施方案,破解城市发展空间约束、激活存量土地潜能,推动老工业基地转型、实现黄石高质量发展。

有关内容说明

(一)关于实施范围。方案》在《湖北省低效用地认定标准》(试行)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明确了低效用地的范围及内涵,覆盖黄石市域范围,主要分为低效工矿仓储用地、低效商住用地以及其他低效用地三,确保认定标准清晰、可操作

(二)关于实施期限。方案《自然资源部关于扩大深化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583号)试点要求保持一致,实施期限确定20261月至20279,为期两年,确保与国家试点周期有效衔接,保障工作有序推进

(三)关于主要任务。方案围绕盘活存量、提质增效、服务转型”的核心目标系统构建了从“摸底-规划-开发-保障”的完整工作链与政策体系。明确四大类主要任务及时间节点:

1、低效用地摸底调查(2026130前):以宗地为单元,查清低效用地底数,建立数据库和问题清单,并上图入库,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动态监管。

2、重点片区(项目)打造(2027930前):按照两年见效原则,由各县(市)区谋划实施重点项目,明确改造主体与资金安排,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

3、政策供给创新(2026130前):整合规划、土地、财税、金融等要素,围绕规划弹性管控、成片开发、产业用地提质增效等关键环节,出台和完善配套政策。

4、历史遗留问题处置(2027930前):依法依规处理历史建设用地手续问题,妥善处置违规建筑,并协调解决抵押、查封地块的债务纠纷,为再开发扫清障碍。

)关于具体措施。为破解再开发过程中的动力不足、路径不问题,《方案》提出多维度创新举措:

1规划弹性管控和收储支撑建立规划指标统筹平衡机制,完善土地置换、收储收益共享机制。

2产业转型升级及城市更新改造推行工改新”“工改商等转型模式,推广带方案”“组合供地等弹性供地方式推进低效用地活化利用模式。

3创新再开发模式实行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鼓励自主改造、合作开发、作价入股等多种模式,健全存量建筑用途转换、产权分割等配套机制。

4空间统筹治理在严守底线前提下,探索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推进边界外低效用地复垦与村庄集体建设用地盘活,促进城乡土地要素高效配置。

5资金多元保障整合财政、金融、税收政策,积极争取专项债与政策性贷款,鼓励国有平台与社会资本参与,构建可持续投融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