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完成】关于黄石市城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青(鱼)苗补偿标准征求意见表

来源:耕保科    时间:2023-11-18 14:11

黄石市城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和青(鱼)苗补偿标准

单位:元/亩

名称区域范围区片综合地价标准青(鱼)苗补偿标准
区片综合地价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青苗补偿费鱼苗补偿费
市城区黄石港区沈家营街道办事处;黄石港街道办事处;下陆区团城山街道办事处(青龙山社区、杭州东路社区、柯尔山社区)71900287604314021403000
黄石港区花湖街道办事处;西塞山区牧羊湖街道办事处、澄月街道办事处;八泉街道办事处、黄思湾街道办事处;下陆区团城山街道办事处(箭楼下社区、陈佰臻社区、皇姑岭社区、马鞍山社区、肖家铺社区、袁家畈社区)、老下陆街道办事处(老鹳庙社区、王寿社区、蜂烈山社区、江洋社区)66200264803972021403000
下陆区老下陆街道办事处(老下陆社区);新下陆街道办事处;东方山街道办事处(东方路社区);铁山区铁山街道办事处61200244803672021403000
江北管理区;西塞山区河口镇;章山街道办事处;黄荆山管理处58000232003480021403000
金山街道办事处;汪仁镇58000232003480021403000
大王镇;太子镇47100188402826021403000

说明:

1、青(鱼)苗补偿费是指因征收土地致使已处于生长期的农作物不能收获而使农民造成损失,所给予土地承包经营者或土地使用者的一次性经济补偿。

2、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内容摘自《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


黄石市城区征(占)土地范围内地上附着物工建部分补偿标准

序号名称类别、等级单位补偿价格(元)备注说明
1水井石砌水井立方米220以具体土砖石方量计价
砖砌水井立方米205
其他水井立方米165
2蓄水池浆砌石立方米300以具体土砖石方量计价
浆砌砖立方米280
3粪窖浆砌砖粪窖立方米140以具体土砖石方量计价
砖面、石灰石立方米125
土窖、粪缸立方米85
4苕窖
立方米80
5沼气池
(砖混)
250010m³以上
20006m³-8m³
1500小于6m³
6排灌渠浆砌石沟渠立方米220以具体土砖石方量计价,不包括田间毛渠。
浆砌砖沟渠立方米200
石灰石沟渠立方米110
7挡土墙浆砌石材立方米300以具体土砖石方量计价
干砌石材立方米250
砖砌立方米180
8涵洞浆砌块石立方米210以具体土砖石方量计价
9围墙浆砌块石墙立方米280以具体土砖石方量计价
浆砌砖墙立方米260
10片石基础
立方米216以具体土砖石方量计价
11厕所砖混、盖板平方米335建筑面积小于60㎡,建筑高度小于2.2m
砖木、瓦顶平方米255
简易平方米190
12畜禽舍
(农具间)
砖混结构平方米415建筑面积小于30㎡,建筑高度小于2.2m
砖木结构平方米275
土木结构平方米175
13地坪
(晒场)
水泥晒场平方米80
水泥地坪平方米60
石灰晒场、地坪平方米65
14温室新型节能日光温室平方米185具备设施:机械卷帘、自动化控制设备(通风、控温、光照传感系统、灌溉/施肥系统)、钢架结构、混凝土立柱支架、玻璃顶、防虫网。高度3m-4m。
钢、砼骨架、玻璃顶平方米120具备设施:骨架为镀锌钢管,门窗框架、屋脊为铝合金轻型钢材、混凝土立柱支架、排灌水设施、防虫网。高度3m-4m。
混凝土骨架、玻璃顶平方米85具备设施:混凝土立柱支架、玻璃顶。高度3m-4m。
15大棚钢架大棚12000大棚跨度5.5m以上,覆盖材料为单层塑料无滴薄膜,大棚支架间距小于2m
水泥骨架大棚8000大棚跨度5.5m以上,覆盖材料为单层塑料无滴薄膜,大棚支架间距小于2m
竹架大棚4000大棚跨度5.5m以上,覆盖材料为单层塑料无滴薄膜,大棚支架间距小于2m
简易小棚2000跨度5.5m以下,竹支架,薄膜顶
16乡村道路沥青路面平方米140
水泥路面平方米120厚度10cm以上
平方米105厚度10cm以下
泥结碎石路面平方米65
17坑塘石砌50001、深度超过2m、有增氧设施的另补偿1000元/套,
土筑30001、深度不足2m,无供氧设施和饲料机
18水泥预制管直径50—80厘米以上140含50厘米
直径50厘米以下110不含50厘米
19铸铁管直径4寸—8寸以上85不含4寸
直径4寸以下80含4寸
20镀锌管直径1寸—1.5寸以上60不含1寸
直径1寸以下50含1寸
21水泥电杆长8米以上285不含8米
长8米以下260含8米
22木电杆
100
23坟墓有碑1500组合碑
1200单碑
无碑800

说明:

1、本标准为指导价,在实际工作中,应根据补偿项目新旧、质量等情况,在本标准范围内合理给予补偿。

2、对可搬移并继续使用的设备,如柴油机、水泵、排灌机等,对实物原则上不予补偿,但在实际工作中,应支付搬移过程中的人工、运输等费用。


黄石市城区征(占)土地范围内地上附着物树木部分补偿标准

序号名称规格单位类别、等级标准要求补偿价格(元)备注
1零星用材林3年以下或地径在3厘米以下43年4元,按年限每1年递减1元
4-6年或胸径在4-6厘米136年13元,按年限每年递减2元
7-9年或胸径在7-12厘米529年52元,按年限每年递减10元
10年以上或胸径在13厘米以上7510年以上均按75元补偿
2成片用材林3年以下或地径在3厘米以下,栽植密度每亩在400株以上2000
4-6年或胸径在4-6厘米,栽植密度每亩在200株以上3500
7-9年或胸径在7-12厘米,栽植密度每亩在100株以上6000
10年以上或胸径在13厘米以上,栽植密度每亩在100株以上8000最高补偿额度不超过8000元/亩
3零星特用林不满3年或地径在3厘米以下83年8元,按年限每1年递减2元
3-5年或胸径在4-6厘米555年55元,按年限每年递减10元
6-8年或胸径在7-9厘米1358年135元,按年限每年递减20元
9-11年或胸径在9-11厘米24511年245元,按年限每年递减30元
特大12年以上或胸径在12厘米以上27012年以上均按照270元补偿
4成片特用林不满3年或地径在3厘米以下,栽植密度每亩在400株以上4000
3-5年或胸径在4-6厘米,栽植密度每亩在100株以上6500
6-8年或胸径在7-9厘米,栽植密度每亩在100株以上14000
9-11年或胸径在9-11厘米,栽植密度每亩在80株以上21000
特大12年以上或胸径在12厘米以上,栽植密度每亩在80株以上22000最高补偿额度不超过22000元/亩
5零星经济林不满3年,未结果或地径在3厘米以下123年12元,按年限每1年递减4元
3-5年,已初果或胸径在4-6厘米705年70元,按年限每年递减15元
6-8年,已挂果或胸径在7-9厘米1608年160元,按年限每年递减25元
9-11年,盛果或胸径在9-11厘米28011年280元,按年限每年递减35元
特大12年以上,盛果或胸径在12厘米以上33012年以上均按照330元补偿
6成片经济林不满3年或地径在3厘米以下,栽植密度每亩在400株以上5000
3-5年或胸径在4-6厘米,栽植密度每亩在100株以上8000
6-8年或胸径在7-9厘米,栽植密度每亩在100株以上17000
9-11年或胸径在9-11厘米,栽植密度每亩在70株以上21000
特大12年以上胸径在12厘米以上,栽植密度每亩在70株以上24000最高补偿额度不超过24000/亩
7苗圃其他类高密度栽植每亩在3000株以上10000
果木类高密度栽植每亩在3000株以上12000
风景类高密度栽植每亩在3000株以上13000

 说 明:

1、本表所列为我市自然生长环境下的主要树木种类,用材林主要是指杉树、松树、梧桐、榆树、棕树、槐树、泡桐、杨、枫、竹等;特殊用途林主要是指桂花、银杏、雪松、樟树、黄杨、广玉兰等;经济林主要是指柑桔、枇杷、苹果、梨、桃、李、柿、枣、葡萄、板粟、油茶、油桐等。

2、树木的地径离地面1公分处量;胸径离地面1.3米处量。树龄以具体清点时的实际生长年限为准。

3、本表中的补偿主要是指树木的移植、砍伐以及在此过程中的损失等费用,树木归属原所有权人,经依法补偿后,在规定期限内由其自行处理,逾期不处理的,视为放弃处理权。

4、单位面积内栽植数量未达到本表规定合理密度的,按实际株数据实补偿;单位面积内栽植数量达到或超过本表规定的合理密度,一律按成片林计算补偿;属混栽(种)成片林,按各树种所占比例,合理补偿。

5、在原耕地上栽植树木且密度超过本表规定的成片林合理密度,按照苗圃或成片林计算,不再计算耕地的青苗补偿费。

6、征地范围内涉及的古树、名木,按照《湖北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人:胡俊  联系电话:6268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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